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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曰:凡人無故遭人欺困、羞辱,或至殺害,莫非還宿債也。惟達人明理,故不敢欺一念,不敢淩一物。一言一動,惟恐有負於物,寧人負己,終不以己負人。欺人則自欺,害人則自害。如以刃自傷其身。
師與眾坐,論及世人之多剝于下而奉其上,以安其身。
師曰:何惑之甚也?取于眾,而安其眾。身不求安而自安。若惟求安身,而不恤于眾,則是反危其身。是不明損益之道也。故雲:“損之而益,益之而損”。此非世俗所能知也。
師曰:昔太古師父得道後,嘗問于眾曰:“教言中,何者最切于道?”或對以“不來不去”。太古笑曰:“此教法也:‘來去分明'即是也!”師父在膠西時,亦嘗以此問眾,山翁以“自心所得”對,師悅。後到沙漠,又以此問眾,吾對以“應念隨時,到了無障礙,自有根源。”師父亦許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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